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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真是一次丢臉又永生難忘的痛苦經驗,不過為了充實我的b1og,我就忍痛
公諸於世吧!剛到美國就嚐到沒有車就沒有腳的苦惱,我和老公走去最近的中
國店買報紙,來回共花了四十分鐘!當下第一件事就是考駕照啦!
考完筆試從,很快要考路試了,老公的魔鬼訓練後,考試當天由老公及小姑
陪同開著老公的車去DMV。英文不好,胆子又小的我一看到金髮碧眼的考官
已經開始手腳冰冷冒冷汗,終於在該轉彎時過頭而緊張的急踩剎車衝向路邊...
回到DMV,處變不驚的考官告訴我老公:她沒殺人但是殺了你的車哦!
驚嚇過度的我從此拒絕練車,開始了半年多的坐公車上班的日子,到第二次去考
試,當考官說Pass時,我的淚差點飈出來ㄟ!
(現在我還是很胆小,不上Freeway,不開不熟的路,不敢載人,除了老公和兒子...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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